我省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
        
发布人:价格科     发布日期:2010-3-8 浏览次数371次【双击鼠标自动滚屏】

 近日,省物价局按照《关于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公布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。

文件规定:试点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统一采购价格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;其他医疗卫生机构、零售药店等仍按现行有关药品销售作价政策执行。

具体药品价格,详见浙价网→医药价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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