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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温岭市四项举措促外贸稳定增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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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综合计划科
发布日期:2010-5-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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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季度温岭市自营出口总额4.9亿美元,同比去年增长32.4%,同比2008年增长3.0%,增幅在回落一年后重新回归高位,呈现稳定增长态势。具体做法如下:一、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。对企业参加国际性展览活动发生的摊位费、对经确认的企业开拓新兴市场赴境外贸易促销活动给予资助,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二、大力实施“出口品牌”战略。企业逐国(地区)注册的商标,每件补贴0.5万元;企业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(地区)注册,且一次性在五个国家(地区)以上(含)注册的商标,每件补贴1.5万元;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对首次获得中国出口名牌、浙江出口名牌、台州出口名牌称号的分别奖励20万元、10万元、2万元。三、加快“出口基地”建设。设立出口基地建设专项配套扶持资金,与省政府拨付的出口基地资金相配套,用于支持建立出口基地信息、培训、技术研发、试验检测、产品认证等服务平台。鼓励各镇(街道)、行业协会、企业创建各类出口基地(企业),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出口基地(企业)、省级出口基地(企业)、台州市级出口基地(企业)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、6万元、3万元。四、积极有效扩大进口。对一般贸易自营进口当年进口额达3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超50%的企业奖励1万元;当年进口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超30%的企业奖励3万元。鼓励用户单位委托本地外贸企业进口,对当年进口额度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补贴,每用户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。同时还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,积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,加强外经贸运行监测工作,有效规避国际贸易风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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