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告别收费
        
发布人:超级管理员     发布日期:2010-6-10 浏览次数174次【双击鼠标自动滚屏】
 

根据国家发改委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物品价格鉴定的补充通知》发改厅[2008]1392号文件,从今年6月开始,市价格认证中心停止对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收费,改为由市财政拨款,告别了向办案机关收取鉴定费用的历史。

作为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唯一法定机构,市价格认证中心专职该项工作已有20年,平均每年鉴定的案件数量都在1300件以上,涉案标的近万件。鉴定收费改为由市财政直接拨款后,可以有效缓解认证中心的日常办案经费问题,有利于认证中心更好的服务司法、服务社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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