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江省物价局《关于做好收费许可证核发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浙价费[2010]12号 )部署,至6月底,我市历时3个月的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已基本结束,自7月1日开始,原发放的收费许可证将全部作废。
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
二○一○年七月二日